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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2004年下半年的公眾諮詢,各界人士普遍支持第二期計劃﹔政府為回應這方面的訴求,決定分階段進行有關工程。 在第二期甲計劃中,政府會提高位於港島北及西南一帶的初級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﹔並修建深層污水隧道系統,收集該區目當前未經處理的污水,並輸送到昂船洲污水處理廠處理。為配合新的處理要求,該廠會擴建原有的化學處理設施及增添污水消毒設施。第二期甲的工程目前處於規劃階段,並計劃在2013-14年度完工。 為儘快改善海港水質, 政府更計劃提前於2009年在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提供污水消毒設施。 至於第二期乙的工程,主要會在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增建生物處理設施。當局在2010-11 年度將就水質趨勢、人口及污水量增長的最新情況進行檢討,並根據有關結果制定確實時間表。 政府將承擔第二期工程的建設費用,但有關設施的日常運作則必須通過排污收費維持。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大部分意見均支持按污染者自付原則,收取淨化海港計劃的營運成本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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